梁振英当选为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个人简历
1954年8月12日生于香港,祖籍山东威海。
1974年获香港理工学院建筑测量系高级文凭。
1977年布里斯托理工学院毕业,获测量及物业管理学学士学位。
1977年返港加入仲量行担任实习测量师,同年开始到深圳、广州、北京等地当义工教学。
梁振英1980年加入促进现代化专业人士协会,先后任秘书长,会长。
1982年成为仲量行合伙人。
1985年加入基本法咨询委员会。
1988年被选为香港十大杰出青年之一。
1989年与罗德丞、简福饴等发起成立新香港联盟,成为主要领导人之一。
1992年被聘为香港事务顾问。
1993年创办梁振英测量师行。3月,被国务院港澳办及新华社香港分社聘为港事顾问。7月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委会宣告成立,后担任预委会政务小组港方组长。
1995年底,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成立,出任筹委会副主任。
1996年12月21日,当选为香港特区临时立法会议员。
1997年7月至2011年9月 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
1999年7月至2011年9月 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召集人。
2000年透过互换股份,与英国DTZ及新加坡的戴玉祥产业咨询公司合并,梁振英测量师行易名为戴德梁行。
2001年梁振英及其他专业人士成立香港专业联盟,并且担任主席,以推广香港的专业服务。
2002年7月任特区政府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并任行政会议召集人)。
2006年再次透过互换股份,使梁持有控股公司的股份增至4.61%,成为戴德梁行控股公司第大股东及最大的个人股东,首度晋身集团董事局。
2007年起他由戴德梁行北亚区主席升任为亚太区主席。
2007年6月25日被任命为特区政府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并任行政会议召集人),任期从2007年7月1日开始。
2011年9月9日,梁振英表明,自己正为特首选举作备选工程,并且一旦宣布参选特首,辞去行政会议召集人一职。
2011年10月辞去行政会议职务。
2012年3月25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七次全体会议,决定任命梁振英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
此外,他曾任香港特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执委、秘书长,港事顾问,香港特区筹委会预委会委员兼政务小组组长,香港特区筹委会副主任委员,临时立法会议员等职。
为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
1999年获香港特区政府金紫荆星章。
2011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颁发大紫荆勋章。
2012年7月1日,香港会展中心宣誓就职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
(香港)下稿代行政会议秘书处发出:
行政会议全体非官守议员祝贺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三月十三日)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
行政会议全体非官守议员指梁振英出任行政长官期间,勇于承担并竭力带领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在推动香港与内地的交流和合作以及成功落实「一国两制」等方面功不可没。梁振英出任全国政协副主席,是国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重视的重要体现。
行政会议全体非官守议员相信梁振英今后会继续为国家发展和进一步推动香港特别行政区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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