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媒今日(2日)报道,乱港分子黄之锋近日在狱中托律师向友人哀叹,大家日后再见的时候,他可能已经是30几岁的中年人。年纪轻轻便案底累累,香港文汇报直言,“早知如今何必当初”。
黄之锋于香港回归前夜(1996年10月)出生于一个基督教家庭,其父亲黄伟明为香港泛民派团体“公民党”成员,黄伟明曾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在黄之锋小时候,就带他出席大大小小的游行集会,还会购买政治书本给他看。
2011年,年仅14岁的黄之锋便自己成立了所谓学生组织试图搞乱香港,据香港大公报报道,自此黄之锋引起了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的注意,后者通过中间人招揽黄之锋。
2014年,黄之锋组织和参与非法“占中”后,登上了美国《时代》周刊亚洲版封面,后来《时代》又将他评为“年度最有影响力青少年”,与诺贝尔和平奖新科得主马拉拉齐名,一时间,黄之锋被西方别有用心的掌声包围,据人民日报报道,美国媒体将黄之锋称作新生力量,说他是香港“民主运动”中的领袖,美国最大的流媒体平台“网飞”甚至专门制作了纪录片,把黄之锋描述为“英雄”。
此后,黄之锋变本加厉,2016年开始,他不断“告洋状”唱衰香港,修例风波爆发后,他尤其活跃,明目张胆勾结外国势力,疯狂攻击和抹黑“一国两制”,煽动纵容暴徒搞乱香港。在给《纽约时报》的稿件中,黄之锋曾这样写道,“维护让香港独一无二的东西,是符合华盛顿利益的。”
长年累月的街头暴力和社会动荡,让广大香港市民、亿万内地同胞和所有关心香港的人痛心。
去年7月,香港国安法公布实施,开出特区由乱而治良方,黄之锋们也受到了应有的代价。
同年8月10日,香港警方国安处拘捕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7人,指控其涉嫌勾结外国势力,违反香港国安法。黎智英被捕罪名为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中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另涉串谋欺诈及煽动罪。
今年1月6日,港警以“颠覆国家政权罪”上门拘捕了包括戴耀廷在内的50余人,这些人无一例外地在去年参加了“泛民派”所谓的“35+初选”,即由“非法占中”头目戴耀廷伙同一众反对派发起的非法选举活动。
本月11日,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炳强透露,至今有逾100人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捕,其中逾半已被检控,至今有10250人因涉及“修例风波”的案件被捕,其中逾2500人被检控,约1200人要承担法律后果,包括有17人因暴动罪被判囚。
邓炳强指出,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及有关案件相继判刑后,香港社会大致恢复平稳,香港警方可重新聚焦处理治安问题,并强调警方会竭力维护国家安全,防范暴力死灰复燃、孤狼式的袭击及外部势力通过香港代理人危害国家安全,并不断检视香港的安全风险,果断执法。
至于黄之锋,去年12月,其因涉2019年6月包围湾仔警察总部一案,承认煽惑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两罪,被判处监禁13个半月。
今年4月,黄之锋涉嫌于《禁止蒙面规例》生效首日(2019年10月5日),参与非法集结,又被判入狱4个月。
本月6日,黄之锋等四人承认去年在维多利亚公园一起非法集结罪,他们在香港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4至10个月。其中,黄之锋被判囚10个月。
黄之锋今年25岁,照此来看,他出狱时大概27岁左右,根据港媒报道,近日,黄之锋向友人哀叹,大家日后再见的时候,他可能已经是30几岁的中年人。原来,黄之锋被控违反国安法一案在下月开庭,黄之锋大概已经感觉到要输了,所以知道自己还要“多坐一会”。
对此,有港媒表示,到时候,年过30岁的黄之锋也不可能再在政坛活跃了,而文汇报则直言,“早知如今何必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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